据中航工业官方网站报道,3月20日,中航工业成发与中航空天发动机研究院就短垂项目加工合作举行签约仪式,签署风扇部件合作协议。短距起飞/垂直降落飞机推进系统项目(简称“短垂项目”)是针对提高海军两栖作战能力,填补该类作战武器装备空白而进行的探索项目。垂直起降技术是指飞机不需要滑跑就可以起飞和着陆的技术。除了常见的直升飞机和旋翼机外,目前世界上投入使用的垂直起降飞机主要有两类——偏转旋翼飞机和喷气式垂直起降飞机。中航工业成发此前研制、生产过多型涡喷发动机和涡扇发动机,据此推断,中国此次开发的“短垂项目”使用的应为一型喷气式涡扇发动机。考虑到专用的升力发动机技术与普通发动机并无不同(具体性能要求有所差异,如升力发动机体积小、推重比大、寿命较短等),中航工业成发与中航空天发动机研究院签署的风扇部件,很可能是类似美国F-35B垂直/短距起降战斗机上F135-PW-600发动机所采用的升力风扇部件。
1968年7月11日,空军向军委办事组和国防科委上报了《关于三五期间我国飞机发展问题的建议的几点意见》。其中就明确提出要尽快解决垂直短距起落战斗机的问题。随后,六院根据空军的指示,下达了短距起落战斗机的研制课题。1969年初,601所将短距起落喷气襟翼可变机翼飞机列入专题科研项目。但由于技术储备不足,该项目只能列入预研项目。1969年8月月25日,根据中央军委办事组关于六院由国防科委移交空军领导的决定,航空工业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了航空工业“825”会议,强调“积极开展垂直起落飞机的研究”。10月30日,三机部在沈阳召开了驻沈厂、所领导干部会议。会上宣布了垂直起落飞机领导小组成员。这次会议要求,601所抽出116名设计员,112厂抽出40名技术员、同有关院校30多人组成“四号任务”连队,由601所副所长叶正大任连长。会后,立即开始了紧张的设计工作。按研制计划要求力争在1971年“七一”上天。
但是,林彪仍然对研制进度不满意。为了尽快研制出垂直起落飞机,林彪指示由空军负责的航空工业领导小组,指定沈阳军区空军一位副政委为“四号任务”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统一领导“四号任务”的研制。同时,空军直接派人进驻112厂实施监控,并规定“四号任务”连队每周必须向航空工业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垂直起落飞机的研制进度。在这种高度压力的情况下,601所设计人员全力以赴,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在1968年底就提出了6套设计方案。经过“三结合”讨论,确定第1套和第6套为优选方案。1970年初,601所又组织设计人员到一线部队进行调研和征求意见,经过反复讨论和论证,于7月份向航空工业领导小组汇报,最后确定上第6套方案。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设计人员被迫采取“大跃进”的访法,边研究、边设计、边试制。各类研制人员齐头并进,仅用20个月的时间,就设计出了垂直起落飞机的总体方案。但是,因为该项目远远超越了我国当时具备的技术水平和能力,被列为重点研制型号的“四号任务”,由于受技术、材料、部附件及发动机等诸多因素的限制,研制进度非常缓慢。
1971年“913”事件后,航空工业生产开始走上正轨,有关部门也开始正视“四号任务”的可观难度。1972年3月25日,“四号任务”领导小组召开了第12次也是最后一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与会人员检查了在垂直起落飞机研制工作中的主观主义、脱离实际的错误;肯定了参加“四号任务”研制工作的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的积极性与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垂直起落飞机在我国缺乏基础研究和应有的技术储备,不可能于短时间内搞成可供战斗用的歼击机”,“当前要遵循国家计划会议缩短战线,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精神,解决空军最急需的作战飞机”。因此,会议决定:“‘四号任务’不列入国家型号发展计划,仍为先期研究的科研项目。”至此,“四号任务”下马,与之相应机构随即撤销。
资料图:美国F-35B垂直起降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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